问题 | 2022年丧葬费为什么低了一倍 |
释义 | 2022年企业丧葬抚恤待遇已调整,并取消了遗属生活补助。 一、原因: 1、到了2022年,企业在职和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算法已全面更新,并且是全国各地统一的普调,不过限定人员范围是“因病和非因公去世”,但是在这个算法全面更新的时候,有一项重要的补助也悄然不再发放了,相当于说是被取消了,就是参保人的遗属和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 2、参保企业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去世,原本是可以领取五笔待遇的,凡是参保的企业职工,不管是在职上班还是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原本是有五项待遇可以发放的,分别如下: (1)丧葬补助金; (2)丧葬抚恤金; (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4)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 (5)遗属生活补助; 但是注意:上面的这五笔钱,如果退休了十年之后,第三笔钱往往就没有了,第四笔钱如果花光了也是没有的,然后第五笔钱“遗属生活补助”在2022年已经被取消了。 2022年,企业丧葬补助费是发放:2×本省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如以2022年的浙江省为例、第一笔丧葬费算出来大概是一万多块钱,广东和江苏省这笔钱算出来快接近1万块钱;因此取消了遗属补助后,2022年参保企业职工去世之后,其实只能领到上述的前四笔钱了。 二、遗属补助的概念: 1、关于去世的企业职工的遗属补助,最早在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中有相关规定,所以1951那个时候丧葬抚恤金还叫做救济金。 2、直到1957年改称一次性抚恤金——与现在最大的不同是,现在的丧葬抚恤金都是由全国社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当于说是国家在发钱,但是当时由于没有全国社保统筹基金(因为,我国是1992年左右才建立职工保险制度的),所以只能由单位发放,但是各类企业单位实力不同,因此有些效益不太好的单位,甚至会发不出来或者没按时落地,相当于说在早年,企业的丧葬待遇有些地方没有形成统一的发放规范的。 3、所以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多半是在大型国企、或者机关事业单位体制内的人员才会有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所以那个时候的状态,还没有做到全国统一。 4、后来1992年左右终于建立了社保制度,企业职工开始参保和缴费了,退休了还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也能够享受养老保险相关的待遇,其中丧葬费和抚恤金就属于其中的两项——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存在地域之间不平衡的差异,因此各个地区对于这两项金额规定也不太一样,有的地方直接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了、就落实得较为顺畅,但是有的地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还是由退休的原单位支付,因此一些地方还是存在无法落地、无法按时支付到位的问题。 5、此时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可以说各地区算法差异很大,不少地方是使用的一口包干价,还有的地方多、有的地方少,而且当时参保人员去世后,还有一个遗属补助,相当于说是给参保人的家人保障生活的——这笔钱有多少呢?各地金额也有较大差异,比如山东曾经对企业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每人每月发130元,后来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发230元、非农业是发280元,后来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是根据不同生活水平的地区分为三个档次430元、480元和530元。上海市是570元,这笔钱各地金额不同、发放的钱也不算高、缺乏统一口径。 三、遗属补助费取消的时间及新算法: 1、鉴于之前各地参差不齐的丧葬抚恤待遇,所以在2021年9月份的时候迎来重大改革,国家统一了各地的企业丧葬抚恤待遇的算法,除了上述的丧葬补助费以外,一次性抚恤金挂钩了本省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一定的计发月数发放,并且同时也取消了遗属的生活补助费。 2、因为按照新算法,养老保险缴费工龄越长、去世时间越早、领过养老金的时间越短、所在地区经济较发达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金额就偏高;反之,工龄越短、领过养老金的年份数越多,去世的时间越晚,相对的抚恤待遇就偏低。 3、这一轮丧葬抚恤待遇新改革,是从去年2021年9月1号起就开始全国普遍调整执行了,2022年已经是生效的了,大家要注意时间节点了——虽说2022年已经取消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但是有些地区丧葬补助费比之前的一口价金额明显提高了,但若是遗属真的生活非常困难的,还是可以去申请相关的低保补助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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