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去其他城市,怎么处理公积金? |
释义 | 两种办法,一种是销户提取,另一种就是账户转移。 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为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则可以将在当地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月转移到外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职工应将相关材料提供给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申请。 异地转移公积金所需材料: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及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公积金怎么提取 1、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职工即可领取经单位签字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凭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批及录入,然后在盖有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上盖章。 3、职工带上在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及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账手续,随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新便会将提取金额转到单位基本结算账户内,单位收款后再交给职工。 二、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原单位劳动关系终止(注销)证正本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正本复印件、(市)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退转申请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付卡或“联名证”,以及迁出城市的居住证明或者迁入住所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者迁出城市后再就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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