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没有户口本怎么处理 |
释义 | 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 一、婚迁户口要什么手续 婚前户口需要的手续: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户口迁移的流程: 1、首先要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具体需要的材料要看你符合当地的哪条落户政策了; 2、获得同意后去到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也就是迁出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然后由你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籍证明,带着户籍证明和相关材料(根据你符合的落户政策而定)去到迁入地的公安局(市级)户政科办理申请迁入; 4、经过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后公安局的户政科会签发一个《准迁证》给你,然后拿着准迁证去到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迁移证; 5、最后持身份证与迁移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同时由于户口变更,可以选择更新身份证上的地址。 三、户口本上的曾用名有效吗 一、关于“户口本上的曾用名有效”的情况分析: 1、对个人来说,曾用名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改名了,之前的名字就是曾用名。 2、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3、公共场合、正式场合、身份证等只能用现用名。私下可以用曾用名。 二、姓名变更手续: 具体办理事宜可由本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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