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上市的央产房继承过户? |
释义 | 央房产的继承也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房产是一个事实行为的发生,法律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财产,如果该房屋要用于买卖交易,就必须去房屋管理部门登记,进行公证或通过法院诉讼获得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 央产房是什么? 央产房,全称叫做“在京单位已购的公有住房”,一般指的是职工依现行有效的房改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来购买中央在京单位所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跟集资合建住房。其中中央在京单位包括中央在京的机关单位和中央在京的企业,机关包括国家的各部委,如国家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还有的售房的中央在京单位指的是企业,企业指军工、电信、银行、石油(比如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 继承资料有什么?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第六条:出售人应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交易办公室根据职工住房档案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出售人可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也可委托定点交易机构代为办理房屋买卖以及交易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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