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不在可以,如果被继承人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还在世,那可以由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代位继承遗产。如果没有可以代位继承遗产的人,那遗产由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 一、代位继承人死亡民法怎么写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还有别于转继承: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二、遗产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继承遗产有 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自己死亡的,子女本该继承的份额,可以由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位继承。 三、遗嘱继承可以剥夺代位继承权吗 遗嘱继承不能剥夺代位继承的未成年孙子女的继承权,所谓代位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替其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正因为代位继承人,是代替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就代位继承人的法律地位而言,是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由于代位继承,未成年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已成为法定继承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能取消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或生活有困难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