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担保书怎么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1.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与被保证人的关系;如果是单位作保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与被保证人的关系、住址。2.说明。保证书是保证人出具的保证取保候审人随时听候司法机关传唤、审讯的法律文书。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罪犯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不需要逮捕或者有其他特别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这类人,只要有人愿意担保,就可以不采取羁押的手段,而采取灵活的措施,保证诉讼程序的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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