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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十年前耕地上违建怎么处理
释义
    十多年耕地上的违法建筑需要强拆,具体方式如下:
    1、相关部门需要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同时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相关部门要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当事人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
    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
    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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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