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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法
释义
    

法律主观:
    


    (1) 工程建设项目 投标保证金 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4)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适用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设备采购等)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 另,条例原则,与其他规定冲突者,适用条例(个人理解,冲突是相悖。例如条例规定不得超过2%,某规章规定至少3%,这是冲突;若条例规定不得超过2%,30号令规定不得超过2%,且最高不超过80万,则为附加限制,不是冲突。)。以上就是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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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6: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