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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宁波身份证换领、补领地点及流程
释义
    宁波外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需在宁波市鄞州区办理,按照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决定和送达的流程进行。申请人需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经审核后作出受理、补正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审核通过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在1个工作日内送达决定书。
    法律分析
    一、宁波外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在哪办理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二、宁波外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流程怎么走
    申请: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受理: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决定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核准: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拟准予意见;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拟不同意意见。
    决定:审批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核情况,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2、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决定文书。
    结语
    宁波外省籍居民身份证的换领、补领办理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和决定等步骤。申请人可选择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审查通过后,将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行政许可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将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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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8: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