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丧失胜诉权就是说当事人仍然有起诉的权利,但是提起的诉讼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无法胜诉。没有胜诉的可能仍然可以起诉的原因是诉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法律应当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诉权不仅仅是包含胜诉权这一个权利的。 一、什么是胜诉权? 1、诉权是诉讼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依靠国家强制力保护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权利,诉权既包括程序性诉权,也包括实体性诉权。程序性诉权又可分为原告的起诉权和被告的应诉权,胜诉权则是一种实体性诉权,而诉讼时效实质上是与胜诉权相联系的。 胜诉权是法院可以依据实体法对其进行保护的权利。如果超了时效也就是说法院已经不能违反程序用实体法保护实体权利了。 2、是否丧失胜诉权是由法院来认定的,他向法院起诉正是要法院查明诉讼时效有无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确实无上述情况才由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确认胜诉权的丧失。但是诉权(程序性诉权)并为丧失。 3、丧失胜诉权后原债务转化为自然债务,也就是说法律不在予以强制力保护,只能靠个人的信用以及道德来约束,但是例外的情况是如果债务人重新确认了自然债务,那么这种确认是受法律所认可的,自然债权人可基于这种新的确认重新请求法律保护。 二、胜诉权和起诉权区别 1、起诉权是一种程序性权利,是当事人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以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 2、胜诉权则是基于实体法而产生的,体现为法院对当事人权利请求的支持 3、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