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内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人员首先应认真听取患方的意见,要稳定对方情绪,积极与医院处理此事的专业人员联系。对其提出的合理建议应尽量满足;对其提出的不能马上答复的问题应明确告知解决的方式和时间。2.在接到患方提出的医疗事故方面的申诉后,医疗机构内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人员应马上进行调查,对那些自己不能判断的医疗技术问题应尽快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初步鉴定。如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应对患方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以期得到患方的谅解;如鉴定结果是医疗事故,则可组织调解,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赔偿患方的相关损失。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九十六条 国家建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