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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产假和陪产假是怎样的
释义
    辽宁省产假158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法律法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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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3: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