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局属于国家机关,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不上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此循环。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