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扫黑除恶最轻判几年 |
释义 | 扫黑除恶中的违法行为人如果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对积极参加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其他参加的,则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一、扫黑除恶包括哪些罪名: 1、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势力;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势力; 3、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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