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怎么处理肺结核犯人 |
释义 | 对肺结核犯人统一发放药品,并复查,确诊者住院处理,较严重者到社会传染病防治院进行检查确诊。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批准后可以不坐牢。在没有批准保外就医的情况下,家属不能将服刑人员带到医院检查、住院。 一、拘役监外执行有什么条件? 拘役监外执行要具备的条件如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保外就医如何办理 办理保外就医的程序如下:1、由所在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报监区审核;2、监区同意后,填写《病残鉴定委托书》送鉴定医院进行鉴定,由鉴定医师填写《病残鉴定书》,再送报监狱刑罚执行科进行初审;3、刑罚执行科组织刑罚执行委员会进行合议,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合议审批表》;4、通知家属取保,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取保书》,并经具保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同意;5、报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处、刑罚执行处审查,由监狱管理局审批;6、宣读《暂予监外执行犯守则》、《暂予监外执行具保人须知》,由服刑人员和具保人签名;7、《填写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报道证》,予以监外执行。 三、在押犯人有乙肝监狱会怎样处理 在押犯人有乙肝,监狱会对乙肝患者送进监狱医院的隔离区内进行治疗。乙肝病人涉嫌犯罪被拘留同样按照定罪量刑,如果判刑后,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犯罪人员身有疾病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同样进行判决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患有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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