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妈妈去世了要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自然人死亡并留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继承人继承不动产后,可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申请过户时要提供公证的遗嘱、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 一、怎么办理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可直接按照遗嘱规定执行,实践中比较麻烦的,主要是遗嘱继承中所涉及的不动产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可知,若所涉及不动产继承的,如房产过户,应向携带下列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登记申请书;第二、申请人身份证明;第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第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第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等。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完成变更登记后,即可享有继承不动产的所有权。 二、房产继承办理程序 不动产继承手续是在继承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申请死亡证明书。去区或市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不动产继承分为两类。一个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提交的文件是继承人死亡证明书。该房屋的产权证明及其他凭证。户籍簿和其他是证明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书。有继承人的身份证、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要另外提供资料。过户登记房屋。申请者为继承人或遗赠人,申请人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件或者遗嘱公证书或者遗赠公证书、证书完税证明书。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缴纳税金。 三、继承房屋有哪些法律程序 房屋继承的法律程序有两种。 1、遗嘱继承或遗赠。此种情况下,继承人要继承房产遗产,需要提供给相关部门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法定继承,又分为以下三种方式:第一,如果全部继承人之间,能协商一致的,则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分配协议、亲属关系证明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直接申请房屋过户登记;如果是独生子女,可参考遗嘱继承应提交的材料; 第二,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申请遗产继承公证,然后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第三,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公证的,可以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可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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