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和契证合并了吗? |
释义 | 契证和房产证未合并,契证已取消。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取消契证发放将切实减少办证环节,简化契税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一、房产三证是什么三证分别是什么 房产三证是: 1、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2、房屋契证:房屋契证又称为是一种完税凭证。从一般意义上讲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3、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二、办理房屋赠与时需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申报资料: 1、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开具的房产业务受理收件单原件及复印件; 2、赠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契证原件; 4、原房产证复印件; 5、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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