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上海职工的医保报销比例,一般在50%-90%之间。上海的医保报销包括门急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二者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其中门急诊报销的比例区间为50%-80%,住院报销比例区间为60%-90%。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