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安全监护人就是企业生产经营专门的安全员,工作职责当然就是负责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了。安全员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在车站、车内、超市医院、学校企业或会场,为班组长和作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排查、点检、培训、整改、预防、除尘保洁、安检、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安全提示看管等工作,并持证上岗,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提示排查,控制安全和事故的发生。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兼职生产班组管理安全干部;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人员。委托监护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委托监护人承担的责任分以下情形而定:1、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在有约定时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委托监护人承担责任。2、在被委托人也有过错的情况下,被委托人与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被委托人和监护人按照各自的过错大小分担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会场、车站、学校超市、矿山、金属化学、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化学剧毒物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隐患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安全员,按时巡查,做好点检交接整改记录。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兼职生产班组管理安全干部;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人员。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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