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病退一定要单位才可以办理吗 |
释义 | 办理病退不一定要单位才可以办理。办理病退的流程如下: 1、企业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县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诊断材料”原件; (2)劳动鉴定表或鉴定结论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福建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公示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 (6)个人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7)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人事档案原件,及档案中招工登记表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征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8)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办理过双确认或政策性补缴的须提供确认表、政策性补缴表原件、复印件; (9)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与新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须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11)单位有托管的附托管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由申报单位在显著位置对拟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退休类别、工种及待遇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3、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企业纪检、工会、劳资人事部门联合出具公示证明,并持退休审批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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