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张掖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张掖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流程怎么走 申请 受理 初审 审核 审批通过 二、张掖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条件 经工伤认定后的单位参保人员 三、张掖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因工伤进行门(急)诊或住院诊疗时,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应严格遵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下简称“三目录”)。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第四十五条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 四、张掖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地址 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水韵街325号人社局二楼216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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