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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在我名下,保险在别人名字,别人开车肇事怎么办
释义
    车辆使用人因借车而肇事,应由车辆使用人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不过建议及时与交警部门进行沟通,以免出现不利自己的局面发生。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由机动车登记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借用或租赁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借用人或租赁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或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出借人或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借或出租的机动车有安全缺陷,因该安全缺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二)借用人或租赁人没有驾驶资质、酒后要求驾驶或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三)其它依当时情形借用人或租赁人明显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一、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因出租或者借用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有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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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