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中高风险地区持续14天无新增本土感染病例,可以降为低风险地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表示,对于发生疫情的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跨市流动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流入地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三天两检)。 中高风险降级条件要求曾判定为中风险的地区连续14天内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措施有: 1、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外出佩戴口罩; 2、主动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 3、办公场所要注意加强通风清洁,配备洗手液,消毒剂等防护用品。食堂也是人群密集的场所,建议错峰吃饭,减少聚集; 4、注意营养,适度运动; 5、出行前若无可疑症状,可正常出行。若出现可疑症状,建议居家休息和就地就医,待症状消失后再启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