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租房合同可以由甲方先盖章,也可以由乙方先盖章,具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租房合同自双方均盖章时成立。如果在盖章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