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紧急避险的构成条件: 1、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2、危险正在发生; 3、出于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 4、行为人主观具有避险意识; 5、没有超过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