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调解书丢失后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拿身份证到做出判决的法院调取原调解书档案,复议调解书由法院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有县、团级以上(本县、区的,应持乡、街道办事处以上)介绍信,按有关外调规定办理。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阴私和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案卷,不得查阅。律师查阅档案,应通过原案件承办人办理。卷内材料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结论性材料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不准摘抄和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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