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完房贷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 |
释义 | 一、还完房贷需要后需要办的手续是什么 房贷还款结束后,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1、与贷款银行一起办理房屋抵押权的注销手续; 2、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应保险费的退还手续; 3、向开发商办理押金的退还手续。若在贷款期间已办理过房产证,只需把银行的注销单、他项权证及身份证拿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处窗口就可。 若未办过房产证,还贷结束后把银行的注销单拿到房管处窗口注销,然后办理房产证,须带以下资料: 1、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户籍证明及私章; 2、购房合同书正本; 3、契证有复印件; 4、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5、门牌证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还完房贷后该如何撤销他项权证 1、首先需要去房管局办理注销抵押手续,需要携带结清证明,注销抵押申请书,两证,他项权证明以及身份证等资料。 2、从目前的还款情况来看,贷款结清方式主要有两种: (1)正常结清; (2)提前结清。 3、前者是指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还清;后者是指借款人提前部分或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 4、如果借款人要提前还清贷款,那么得按照经办行的规定提前进行申请,待通过审批后,才能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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