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市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
释义 | 西安市生育津贴线下申请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如果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如果符合条件,则予以受理; 3、审查: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 4、决定:业务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告知办理结果; 5、送达:告知办理结果。 西安市生育津贴申请的条件包括: 1、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3、职工分娩、流产、引产、绝育前需连续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年以上; 4、职工的《生育服务证》或《流(引)产证明》在有效期内。 西安市生育津贴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政策内生育或再生育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户籍注销证明(户口本)、出院记录、诊断证明(费用凭据)、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本人身份证、代发银行借记卡(存折); 2、政策内生育或再生育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户籍注销证明(户口本)、出院记录、诊断证明(费用凭据)、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本人身份证、代发银行借记卡(存折); 3、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提供住院医疗费统筹支付结算表、出院记录、诊断证明(费用凭据)、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代发银行借记卡(存折)。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西安市生育津贴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建议在申请前先咨询相关部门,以便提交正确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