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出纳人员是可以管理票据的,其应当负责空白票据的保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出纳若丢失了其所管理的票据,一般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