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复检到政审结果通知的具体时间 |
释义 | 征兵复检后,通知进行体检政审。政审涉及个人及家庭,包括政治思想、刑事处罚、违法行为等。《兵役法》规定所有公民都有服兵役义务,但严重残疾、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役。禁止参与政治性活动、非法组织、邪教、黑社会等行为的公民也不得征集服役。家庭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人也不得服役。 法律分析 征兵复检15天过后通知政审。体检政审阶段8月底前送检对象根据当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政审和综合素质考评。 政审涉及到的不仅是个人,还有家庭,其中政治思想、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等都是政审的考核标准。《兵役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结语 依据《兵役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义务依照法律规定服兵役。在征兵过程中,体检政审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政审考核标准涉及个人及家庭,包括政治思想、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等。根据不同情形,一些公民可能不适合服现役,例如严重生理缺陷或残疾,被剥夺政治权利等。此外,具有特定行为的公民也不得征集服现役,如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等。政审的目的是确保征集到的人员符合国家安全和法律要求。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第二十二条县、市征兵办公室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当逐个进行政治复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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