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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有权更改小区绿地吗
释义
    没有权利,小区绿地是全体业主共有的。
    一、房子外墙所有权归谁
    住宅小区外墙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建筑物的公共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的部分,对于该部分的处置权,也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住宅所有权人即业主,享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专门所有权,同时也享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二、商铺门口停车位归属权是什么
    商铺门前车位归属:
    1、根据红线图划定:
    小区商铺外的公共区域归属权,应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是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
    2、看用地性质:
    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
    如果在规划时已经将其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之中,那么这些停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益权归全体业主。
    三、一户一车位法律规定
    一户一车位的规定是:
    1、小区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通过出售、附赠等形式约定使用;
    2、占用业主共同公共用地修建的停车位属业主共有;
    3、物业服务人员应当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随意规划停车位的,尤其是小区的公共空地,地下人防车位,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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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