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股东大会的召开一次的时间,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定期会议的,是每年召开一次;如果是临时股东大会的,则出现符合召开会议的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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