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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释义
    若收到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通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撤销决定或者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决定或者通知作出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或者判决、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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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9: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