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答案是否定的。 有人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只要违章建筑超过两年就不应当进行处罚了,在拆迁过程中就可以和合法建筑一样,可以获得补偿。这种说法是不对的,该条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般指的是罚款,而违章建筑是要走拆除程序。并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违章建筑是一直存在的,是一个持续状态,所以,执法机构一直有权对违建建筑进行处罚,并不违反《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因此,违章建筑两年不处罚就合法了,是假的。 一、根据规定行政处罚有失效期吗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违法行为超过多长时间不能行政处罚 超过2年不能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