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地人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身份证等材料,去所在地工商部门核准名称,申请营业执照。 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带上身份证复印件、房屋证或产权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去所在地工商部门核准名称; 2、如果你经营的店公司经营范围需要前置许可如销售香烟、经营饭馆、旅馆,带上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房屋证或产权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去相关部门申请许可证; 3、带上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1张1寸照片,许可证复印件去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