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加大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力度,拓宽搬迁群众就业渠道。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规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将从5个方面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 1.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2.细化落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支持贵州确定一批省重点帮扶县。 3.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所得收益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探索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4.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加大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力度,拓宽搬迁群众就业渠道。 5.支持广东与贵州建立更加紧密的结对帮扶关系,打造东西部协作的典范。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 (七)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细化落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支持贵州确定一批省重点帮扶县。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所得收益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探索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增减挂钩实现跨村组区位调整机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加大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力度,拓宽搬迁群众就业渠道。支持广东与贵州建立更加紧密的结对帮扶关系,打造东西部协作的典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