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成立时间可以约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1、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六十条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法律规定的释义:根据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 3、期限的特征: (1)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2)期限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3)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 二、合同的生效时间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有生效规定的依据法律的要求。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需要批准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3、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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