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本市户籍人员,身份证号段为“3202”开头的,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2、无锡新市民,身份证号段和地址均非无锡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居民户口薄(无锡市)》原件办理。3、非本市户籍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无锡市公安局签发的《江苏省居住证》原件或在锡证明(如工作证、本地租房合同等)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二)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 (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四)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七)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八)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九)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