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有: 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构成,拥有对公司大多数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由董事组成,只是股东中的一部分; 2、股东大会主要是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一、董事的权利有: 1、执行董事会议决定和决策公司日常事务的权力; 2、出席董事会,对董事会议有决议权; 3、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权利。 二、 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是: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总之,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是职位不同、以及产生的方式不同等,对于董事的产生是需要由股东大会来选举产生的,而股东一般是属于对公司进行投资的个人或者企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但股东和董事都享有基本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股东会的组成及地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