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拒绝黄斑变性的重疾赔付,我有任何权益争取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在确诊疾病后拒绝治疗或延误治疗,严重影响患者身体健康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合法、公正、合理,不得侵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医疗事故处理应当坚持“先赔偿,后追责”的原则,通过赔偿解决医疗纠纷,同时依法追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在确诊疾病后拒绝治疗或者延误治疗,严重影响患者身体健康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保险法》 第十五条 保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合法、公正、合理,不得侵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条款有异议的,可以向保险人提出书面质疑,保险人应当及时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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