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不受理社保补缴到到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要求补缴社保。社保补缴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理由是补缴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职权,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劳动者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寻求救济。 一、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去哪里投诉 1、劳动者需首先确认用人单位是未给某个劳动者缴纳保险,还是未给所有员工缴纳保险,如劳动者本人不能确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情况,则需携带劳动合同到社保稽查中心查询该单位是否有保险登记证。 2、劳动者确定用人单位未有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者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如果用人单位有社会保险登记证,但未给某个劳动者缴纳保险,劳动者可到社保稽查中心投诉。 4、劳动者到稽查中心投诉携带的材料:本人携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即可)、身份证、劳动合同(如没有劳动合同则需仲裁裁决确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5、劳动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携带的材料:本人携带投诉文书、身份证、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二、公司办理社保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需要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户,开户所需的材料有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在社保经办机构填写社保申报表两份并加盖公章,提交相关材料; 3、社保经办机构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