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到假货找谁维权 |
释义 | 消费者购买假冒商品后,应及时向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并携带假冒商品及票据,请求调查处理,以追回损失的货款。如果怀疑购买了假冒商品,应先请相关专家或真品生产厂家进行鉴别确认。如果当地有消费者协会,也可向其反映并请求帮助。消费者应及时举报,以维护自身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受到刑事处罚和罚金。 法律分析 遇到这种情况您不要着急,可携带假冒商品及有关票据,到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请他们调查处理,帮助你追回损失的货款。 如果是怀疑自己购买了假冒商品,那就要先请上述两个部门的有关专家或真品生产厂家帮助鉴别,确定是假冒商品后再作处理。如果当地已成立了消费者协会,消费者也可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请他们帮助鉴定、调查,使制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及时得到制止。总之,消费者如果发觉自己购买了假冒商品,一定不要自认倒霉,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这样就可以使假冒商品没有立足之地,既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也维护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 《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结语 在面对购买假冒商品的情况时,消费者不必惊慌,可以携带相关票据到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调查处理以追回损失。若怀疑购买了假冒商品,应请专家或真品生产厂家鉴别后再采取行动。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消费者应该及时举报,以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正常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出口产品、服务的技术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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