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的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包括: (1)选择受托人的权利; (2)选择委托权限、委托方式; (3)选择处理委托事务的方式的权利; (4)听取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的权利; (5)要求受托人为其过错赔偿的权利; (6)对受托人的辞任予以承诺的权利; (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 (8)解除委托合同的权利。 一、民法是不是有规定居间人不得代签合同 《民法典》规定居间人如果接受委托,且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是可以代为签订合同的。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委托合同终止是否退钱 委托合同终止与否取决于委托合同的具体约定。一般而言,除非因受托人原因终止或委托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不予退还。委托合同又称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合同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前已终止或解除。委托合同终止后,对于委托人来说,如果委托费用过高,可以主张受托人未能履行全部义务,并根据其前期义务履行情况酌情要求受托人返还; 对于受托人来说,如果委托合同的终止是由于委托人的原因,可以主张不予退还。因此,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和合同终止情况,明确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