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电子证据的证明力与传统纸质证据的证明力一样,主要包括真实性、合法性、重要性等方面。具体展示电子证据的证明力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确认电子证据的来源和真实性,如发件人、邮件主题、文件名等信息; 2. 确认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经过授权等; 3. 保存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如保留原件、备份存储等; 4. 证明电子证据的重要性,如具有关键性、证明客观事实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时,由对方举证。对方提出证据不能证明反驳其主张的,视为证明其主张;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七条 电子签名应当具备保障签名真实性、完整性等要求的安全措施,以保证其与签名人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提供者所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一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四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围,经被收集个人同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省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