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独生子女家庭,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子女十八岁的时候;享受产假的增加,经单位批准后,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的产假,但是享受三个月产假时,要减少三年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送。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