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租车司机对乘客的义务如下: 1、营运时携带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仪表整洁; 2、保持车辆号牌齐全清晰,按照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规定及时更换坐椅套并定期消毒; 3、礼貌待客、文明服务、安全行车,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 4、按照乘客合理要求使用空调、音响,按规定使用对讲通信设施; 5、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计价器和车载收费设施,按照汽车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等。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遇到哪些特殊情形 1、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2、发现乘客遗失财物,设法及时归还失主。无法找到失主的,及时上交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或者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留存; 3、发现乘客遗留可疑危险物品的,立即报警。 法律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做好运营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发票、备足零钱; (二)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三)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及使用空调、音响、视频等服务设备; (四)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七)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粘贴有关证件和标志;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九)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 (十)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十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