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缴费基数怎么确定的 |
释义 | 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来决定的,相关规定如下: 1、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来决定的; 2、这个是按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所执行的,所以缴存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国家规定是不超过12%,不低于8%; 3、计算方式是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基数调整多久一次 1、公积金基数调整一年调整一次,一般是在每年7月份或者8月份调一次缴费基数; 2、不过各地政策规定不同,所以调整时间也可能略有差别。调整完后单位在之后的一年内就不能再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改动。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也不能随便上调、下调,单位必须得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调整。 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什么意思 1、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由当地公积金中心确定,一般最低不得低于当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 2、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执行年度是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应当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规定期限内调整1次缴存基数,调整后原则上在这一个执行年度内不得变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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