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和劳务关系有区别吗 |
释义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合同主体、用工双方的关系风方面有所不同。具体而言,1.合同的主体方面,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2.用工双方方面,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3.报酬支付方面,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资,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4.法律适用方面,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 一、企业用工之日的计算时间是从筹备的哪天算 用人单位在筹备时的劳动关系问题,首先要从筹备中的用人单位将由何种主体出资设立来看。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作为某法人的独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招录劳动者从事筹备工作的; 劳动关系则是在母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用人单位筹备完成之后招录劳动者的,新的劳动关系则在子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 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的发起人为自然人,发起人雇佣人员从事筹备工作的,由于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因此,发起人与受雇佣者之间系劳务关系。 二、与公司签第三方合同是什么意思 是劳务派遣用工。就是你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再将你委派到你的现单位,你的现单位是实际用工方,由此形成了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的三方。你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两公司之间形成的是民事关系。他们之间通过签订三方协议来确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用工方按照协议约定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费用,向被迫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用工方负责实际用工和对劳动者的管理。该种用工方式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范,受劳动法律的调整。公司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降低成本,另外也可以避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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