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安全简短内容如下: 1、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 2、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 3、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4、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等绿灯亮、机动车停驶后,再通过。红灯亮或显示“等待”信号时,禁止通过; 5、设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区域,不横穿马路; 6、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7、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打闹、猛跑; 8、不跨越各种交通护栏、护网与隔离带; 9、路面有雪或结冰时,防止滑倒,造成摔伤; 10、上学路上、校园内禁止穿暴走鞋与飞轮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