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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警方认定盗窃为既遂犯还是未遂犯是否具有实际意义?
释义
    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全部具备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齐备,即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都成立,构成犯罪。包括行为犯、结果犯、结果加重犯、危险犯。
    (二)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导致犯罪未得逞。
    盗窃既遂又未遂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过失贩卖毒品罪是既遂还是未遂
    只要毒品进入运输途中,不论在何阶段都属犯罪既遂。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如何量刑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罪未遂如何比照既遂犯量刑
    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法律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通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该内容由 谢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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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2:48:50